******保健院于2024年9月12日在我院官网上对ADHD数字化诊疗平台招标采购项目发布了采购公告,因实质性报名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有关规定,应予以废标。
******保健院官网上另行公告。
监督电话:
******(监审科) 0710-******(信息中心)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4日(3个工作日)。
各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信息中心或监审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