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东校区研究生宿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285号审批,项目代码:2312-421003-04-01-73671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市。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两栋研究生宿舍,(1)其中一栋(研究生宿舍(东区)):(地上13层,总建筑面积为17306.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4955.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350.35平方米、地下1层);(2)另一栋(研究生宿舍(南区))(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23707.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013.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663.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50.35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781间)******消防、人防等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设备采购、家具采购、调试、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 1 。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11-01
合同估算价:14809.85万元。
2.3 其他: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监理、发包方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且施工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是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3.5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6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7其它要求:******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设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施工属于建筑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9月12日至 2024 年9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0月10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荆州市荆州区南环路1号 |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银行大厦五层 |
邮 编:434000 | 邮 编:433000 |
联 系 人:桂军林 | 联 系 人:庄永哲、章振华、刘红光、黄太珍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银行: | ******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4 年 9月11日
备注: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0000㎡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的EPC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可查询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截图、合同协议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下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指从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如为联合体,则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或有效电子注册执业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 40000㎡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的 EPC 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可查询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截图、合同协议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设计负责人 | 1人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主持过一项投资金额 1.4 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0000 ㎡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EPC项目); |
施工负责人 | 1人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需提供施工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或有效注册执业电子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的扫描件); |
施工员 | 3人 | 持有建筑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质量员 | 2人 | 持有建筑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员 | 3人 |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
材料员 | 1人 | 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资料员 | 1人 | 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造价员 | 1人 | 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
设计团队 | 各1人 | 至少应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并提供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注: 1、上述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本项目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