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襄城区区域)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1QT-******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关于襄阳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襄******人************有限公司。襄阳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襄城区区域)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城区欧庙镇胡河村、章洲村 建设规模:拟对赵胡大渠和郭章大渠黑臭水体进行治理,总长度8969米,其中赵胡大渠长度约4826米,郭章大渠约 4143 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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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新修沟渠、渠底修整放坡、更换涵管、渠底清淤、打井、绿化景观、购置垃圾箱等,以及配合验收、竣工后缺陷责任期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具体以该项目施工蓝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21 合同估算价:******.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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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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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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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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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2)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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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环境整治工程或水体(河道或渠道或湖******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责令停业;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本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中任何一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第①—⑤条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承诺);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⑦若上述所列内容中有一条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按此项做出声明或查询。 3.1.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③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3.1.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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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4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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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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